关于尽快报送201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目前学校2011年度大部分采购项目已经完成,但还有部分今年应执行采购的项目至今未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甘肃省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采购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计划应提前两个月报批。按照学校校历目前距寒假时间已不足两月,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批、公告、执行、公示等正常程序周期,确保学校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各部门若有今年应执行采购但至今未上报的项目,请务必在11月30日前上报。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