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近期执行的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留学生公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中,成交人甘肃宏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双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履约。该行为导致项目实施受阻,影响了学校声誉。为净化学校采购环境,严格落实采购法律规定,现对甘肃宏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做如下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禁止甘肃宏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兰州理工大学的招标、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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