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州理工大学委托,对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废物中转站建设项目基础建设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废物中转站建设项目基础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LUTXGC2024-019
三、预算金额及评审办法:
1.预算金额:203962.31元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工程范围及内容:
兰工坪校区和彭家坪校区各新建一处实验室废物中转站。兰工坪校区实验室废物中转站总长12.5米,总宽4.5米;彭家坪校区实验室废物中转站总长15.5米,总宽4.5米。
(1)土建:建设钢筋混凝土承台及废液池,轻型钢架结构遮雨棚,压型钢板屋面,铁艺护栏。
(2)配电(废物暂存柜配电及监控系统):兰工坪校区新建实验室废物中转站从原有实验室废物中转站引入强电;从后勤管理处院内原有弱电间引入光纤并配交换机,接通原有监控摄像头,预留新监控接口。彭家坪校区新建实验室废物中转站从泵房直埋电缆引入强电;从西大门值班室引光纤并配交换机,接通原有监控摄像头,预留新监控接口。
(3)配水:从原有实验室废物中转站旁引入,并各安装紧急冲淋洗眼器各一套、洗脸盆各一套。
(4)垃圾清运。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现场踏勘)
五、计划工期: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2023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磋商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经济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3、文件售价:0元
注: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一份(PDF格式),逐页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电子章,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发送至861527645@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启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励德楼(3#楼)310室
3、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励德楼(3#楼)310室
5、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须提供被授权人详细信息(发送至邮箱861527645@qq.com),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车辆信息,便于采购人登记,因未及时报送人员信息导致无法入校参加投标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http://zbzx.lut.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同时发布。其中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是本项目唯一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一切采购信息最终以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为准。供应商应以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更正信息(如有)、项目成交信息等)为准,更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理工大学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931-5121172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陇能家园B区9号楼2层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18109424180
邮箱:861527645@qq.com
甘肃鸿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